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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陶瓷销售总公司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经江西省陶瓷销售总公司(以下简称“省陶销公司”)研究决定,拟对省陶销公司所属资产进行公开自主招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1.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明细

国有资产公开自主招租明细(2025年7月)

序号

资产性质

资产位置

面积(㎡)

资产现状

竞租起始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

(元)

1

友谊商场一楼东耳房店面

景德镇市珠山中路25号

50

待租

5500

5000















 

二、招租条件与要求

1.租赁年限:3

2.租金与支付方式:租金支付,先付后用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5%,依次类推房屋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

3.用途限制:友谊商场一楼东耳房店面仅限用于服装经营,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从事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要求合法经营。

4.所有竞租标的物均为现状出租(如:标的物需装修,其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但装修不得破坏承重结构),竞租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承租人不得因面积差异提出异议。

5.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6.不允许竞租人之间进行联合竞租。

7.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政府总体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无偿交回该租赁资产。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资格: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18—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2.现场踏勘:潜在竞租人根据自己需求,在公开竞租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3.竞租保证金交纳:潜在竞租人在充分了解、接受该标的现状和周边环境后,由其本人账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其对公账户)按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足额交纳至指定收款账户,其他一切交款方式不予认可。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30日。

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1503 2130 0900 0043 64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珠山路支行                                                

汇款用途须注明“资产性质+保证金”,如备注:“友谊商场一楼东耳房店面竞价保证金”。

4.报名确认:竞租人交款成功后凭交款记录到报名地址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自然人报名:须本人前往报名地点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报名及联系地址:省陶销公司大院办公楼三楼(景德镇市中山南路37号)

联系电话:     18179829133        

5.竞租时间、地点: 2025年7月31日上午10:00,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山南路37号。

四、竞价规则及成交方式

1.本次竞租设置竞租起始价,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竞租起始价,在月租金的基础上每次增加幅度为20元或其整数倍。竞价过程中如只有一名竞租人报价的,则该竞租人成交;如有两家及以上竞租人报价的,则报价最高的竞租人成交;如某轮报价中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则相同报价的竞租人进行新一轮报价,直至角逐出单一最高报价的竞租人。

2.对该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持续参与现场竞价,只剩该原承租人与另外一名竞租人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该标的原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放弃竞价,视为放弃该标的优先承租权。

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在竞租当日须带上该标的上届租赁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是自然人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如是代理人参与竞租,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竞租。

4.竞租保证金退还

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冲抵房屋押金,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五、其他事项

1.招标人给予承租人15天免租装修期。

2.本次公开自主招租国有资产,成交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足额交纳相关费用视作违约,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成交人有以上违约行为则视为不诚信人,禁止其1年内参与省陶销公司公开自主招租的任何标的竞租。

4.未尽事宜由省陶销公司负责解释。

 

 

江西省陶瓷销售总公司

2025年7月16日